推进医院民主管理,构建和谐阳光医院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2日 浏览:

——我院正式启动院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化工作
 
    2012年12月,《成都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定为2012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2014年成都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在成都市各企事业单位推广。
    为落实好《成都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在医院的顺利实施,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确定由工会牵头,逐一对照标准进行梳理、解读。按照标准要求,医院及时调整了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院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制定了《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对向职工、社会、患者及家属公开的内容逐条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科室,确保每一项公开的内容有部门负责。院工会还召开工会委员会,对工会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工会小组分组对标准进行学习,为新标准的实施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
    院务公开新标准的优点在于一是公开内容的范围、时限、方式明确;二是公开的流程清晰,包括制定公开计划、提出公开申请、公开内容审核、领导小组应对提交公开的事项给出审批意见、公开事项登记备案、实施公开反馈意见处理、院务公开整改、资料存档九个环节,并且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表格清单,便于操作。三是内容公开后,要接受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巡查,确保院务公开实施的效果。
    院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医院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医院又好又快发展,提升医院竞争力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