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改造项目零散谈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4日 浏览:

我院拟采购营门口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改造项目1次,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提交零散谈价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资料的PDF扫描件至邮箱2307196652@qq.com。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可不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4.5万元,最高限价:4.5万元。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
(三)服务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特殊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改造过程中,供应商必须派驻现场负责人1名及配备专职安全员1名,及时处理现场各类事务。负责人须为房屋建筑专业且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完工后需提供施工区域竣工图。
(三)供应商须负责施工区域内墙体、石材台面、玻璃及框架、吊顶等拆除。
(四)材料参数:
1、石材地面,芝麻灰,800mm*800mm,≥2cm厚,200mm宽黑色线条收边;
2、瓷砖墙面,600mm*300mm,≥1cm厚,颜色需经采购人确定;
3、定制石材台面,600mm*600mm,≥2cm厚,颜色需经采购人确定;
4、砖砌体墙,240mm厚(±5mm),砖砌体,含墙面乳胶漆及抹灰;
5、木龙骨框架,十字形,间距40cm*40cm;
6、地面木质基层,阻燃板,≥1cm厚,双层;
7、木质地板,≥1cm厚,颜色需经采购人确定,完成面高度满足采购人要求;
8、木质踢脚线,8cm高(±0.5mm),颜色需经采购人确定;
9、窗口基层,阻燃板,≥1.2cm厚;
10、铝朔板,≥0.8cm厚,颜色需经采购人确定;
11、定制钢化玻璃,≥0.8cm厚;
12、定制窗帘,1.4m*1.5m,颜色需经采购人确定;
13、矿棉板吊顶,600mm*600mm,≥1cm厚;
14、强弱电改造,86型5孔插座12个,网络插座6个,配管,国标ZR-BV 2.5mm² 60米,国标ZR-BV 4mm² 40米,网线200米。
(五)供应商须承诺安全文明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家具搬运、打围及施工时和施工后的卫生保洁。
(六)供应商须负责建渣清运,建渣清理,外运。
(七)其余要求详见附件4《营门口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清单》。
(八)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联系人:后勤保障部基建科,干老师,联系电话:028-69515790(需提前联系)。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送货地点(或其他):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门诊综合楼1层大厅。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
(三)质保期:1年。
(四)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及合同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五)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审核后,供应商提供合法等额有效的发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结算审核金额的97%,剩余3%,待工程质保期满1年后无息退回。
(六)验收方案:采购人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七)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否则,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工程款,已经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终止合同通知后5日内退还。
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施工总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等要求按期完成,若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达10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工程款,已经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终止合同通知后5日内退还,同时,成交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3、成交供应商工程质量未能通过采购人验收的,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限定时间内返工,逾期完工或返工后仍无法通过验收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工程款,已经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终止合同通知后5日内退还。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谈价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谈价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5月14日

附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改造项目供应商报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