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按照《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政策要求,我院拟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系统开展市场调研,公开征集相关资料。
请符合我院功能需求和配置要求,具备合格资质,具有同类项目供应经验和服务能力的厂商将相关资料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至我院指定邮箱。欢迎到我院参与调研。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 2:00-5:30
逾期不再接收资料。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3楼信息部
2.联系人:戴老师
3.联系电话:028-69515761
4.邮箱:429548023@qq.com
三、报名时提交材料
产品设计及建设方案
附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系统建设要求
信息部
2023年5月8日
附件: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系统建设要求
一、建设原则
先进性:符合《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以数字评估和数字疗法技术为核心,积极推进与政法、教育等系统的业务互动。
实用性:通过该系统,可建立基层心理服务网络、开展心理援助、开展团体心理体检、精神疾病数字化治疗与康复、心理健康宣传与教育。
兼容性:能够与医院信息系统、政法综治系统、校园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对接,数据共享,保证系统可以根据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方便的升级和扩展系统的功能。
安全保密性:必须具备应用安全措施及用户权限管理,该安全措施将在符合总体安全规划的条件下进行实施,系统的管理功能模块必须具备权限的设定和分配功能,负责具体业务逻辑的分配和管理;采用适当的安全技术和策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能有效防止对无线网络的非法访问,不因移动医疗的建设而让医院原有系统的安全性有任何降低。
可靠性: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有质量保证的产品,确保系统能满足7×24小时连续运行的要求。
实时性:保证数据的实时传输,确保所有终端的数据一致性。
可维护性:系统建设完成后,必须提供可以维护的功能模块,模块结构清晰,功能完备,接口标准统一。
二、目标要求
(一)心理网格
依托政法系统和卫健系统现有服务体系,以及基层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立覆盖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的心理网格服务体系,对重点人群开展抑郁症、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以及儿童青少年心理障碍的筛查、随访、健康宣教、干预、转诊转介等线上线下服务,对高危个体开展心理援助。
(二)心理援助
建立心理援助系统,通过微信公众号和热线电话向公众提供在线咨询和危机干预等服务。
(三)团体心理服务
开展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等群体的心理健康团体服务,提供心理健康体检、健康知识讲座、心理疏导与咨询、转诊转介等服务。
(四)数字化医疗
能实现社会心理服务与互联网医院相结合,以小程序、APP 的形式,向公众提供在线就医、在线咨询、心理自评、心理健康科普等服务。
(五)数据管理和交换共享
能实现社会心理服务全过程中的数据采集、统计和分析,具备与卫健、教育、政法、宣传等部门信息对接和交换共享,能与院内相关系统有效整合,确保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