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院拟对电梯维保项目进行院内比选,特请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电梯维保项目
三、报名时间: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五、比选具体要求:
1.预算金额:12万元。
2.服务期限:3年。
3.维修响应:一般故障在2小时内恢复正常,特殊故障(如:零配件损坏)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
4.应急处理:a.当接到本院急修电话后,1小时内应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原则上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b.电梯困人,半小时内应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5.付款要求:合同签订后,甲方第一、二年按考核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第三年按考核情况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6.电梯维保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六、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应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质;
3.投标人应为成都本地公司或在成都长设机构的公司,在成都有完善快捷的服务体系,拥有稳定的专业化技术支持队伍;
4.未被“成都信用”“国家企业”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七、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八、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九、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杜女士、陈女士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2019年1月8日
附件一:电梯维保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每月对电梯进行二次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并出具保养报告,包括:
1.机房、滑轮间环境(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2.手动紧急操作装置(齐全,在指定位置);
3.拽引机(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4.制动器各销轴部位(润滑,动作灵活);
5.制动器间隙(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6.编码器(清洁,安装牢固);
7.限速器各销轴部位(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8.轿顶(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9.轿顶检修开挂、急停开关(工作正常);
10.导靴上油杯(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漏油);
11.对重块及其压板(对重无松动,压板紧固);
12.井道照明(齐全、正常);
13.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工作正常);
14.轿厢检修开关、急停开关(工作正常);
15.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工作正常);
16.轿内显示、指令按钮(齐全、有效);
17.轿门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功能有效;
18.轿门门锁电气触点(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19.轿门运行(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20.轿厢平层精度(符合标准);
21.层站召唤、层楼显示(齐全、有效);
22.层门地坎(清洁);
23.层门自动关门装置(正常);
24.层门门锁自动复位(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25.层门门锁电气触点(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26.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不小于7mm);
27.底坑环境(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28.底坑急停开关(工作正常)。
(二)每个季度对电梯进行一次季度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并出具保养报告,包括:
1.减速机润滑油(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2.自动衬(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3.位置脉冲发生器(工作正常)
4.选成器动静触点(清洁,无烧蚀)
5.拽引轮槽、拽引钢丝绳(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
6.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清洁,无严重油腻)
7.靴衬、滚轮(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8.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工作正常)。
(三)每半年对电梯进行一次季度保养,并出具保养报告,包括:
1.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无松动);
2.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3.曳引轮槽(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4.制动器上检测开关(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5.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6.控制柜各仪表(显示正确);
7.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8.曳引绳、补偿绳(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9.曳引绳绳头组合(螺母无松动);
10.限速器钢丝绳(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11.层门、轿门门扇(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
12.对重缓冲器(符合标准);
13.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结合处(固定、无松动);
14.上下极限开关(工作正常)。
(四)每年对电梯进行一次年度保养,并出具保养报告;包括:
1.减速机润滑油(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2.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接触良好)
3.制动器铁芯(柱塞)(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4.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5.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符合标准)
6.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实验(每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效验)(工作正常)
7.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工作正常)
8.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全螺栓(紧固)
9.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紧固、无松动)
10.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清洁,压板紧固)
11.随行电缆(无损伤)
12.层门装置和地坎(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13.轿厢称重装置(准确有效)
14.安全钳钳座(固定、无松动)
15.轿底各安全螺栓(紧固)
16.缓冲器(固定,无松动)。
(四)负责办理本院电梯年检的相关事宜;
(五)应急处理:
1.当接到本院急修电话后,1小时内应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原则上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
2.电梯困人,半小时内应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六)维修时限:一般故障在2小时内恢复正常,特殊故障(如:零配件损坏)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
(七)服务时间: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