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采购项目比选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7日 浏览:

为了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和行为,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采购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二、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和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提供2017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代理机构自成立以来至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公司及员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或在四川省财政厅备案。

三、比选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比选申请文件一正,代理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且在公司资质及授权文件上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1、比选函。

2、前述“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招标代理方案及人员配置情况。

4、医疗行业招标采购的业绩。

5、荣誉。

6、其他材料。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五、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公室。

六、比选时间:以我院通知为准(提前3个工作日向报名商家发出比选通知)。

七、代理机构确定办法: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在比选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比选申请书进行审核,确定合格的中标人,在医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从合格比选申请人中选出排序第1、2名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如截止期到后只有一家或者两家代理机构不足三家递交了比选申请文件,如期进行评比)。

八、其他事项:

1、被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未被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再通知及不予以解释。

2、联系人:熊先生、侯女士,电话:028-69515784

九、评分细则表

评分

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为体现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招标实力,采购代理机构应具有除政府采购以外的由国家各部委颁发的招标类资格证书。

12

1、采购代理机构需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或备案证明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

2、具有ISO 9001认证的得3分。

(可提供网站截图、资质、认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在川机构或驻川分支机构

5

提供在川机构或驻川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得5分,没有或未提供的得0分。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招标代理方案及人员配置

15

1、招标操作流程、紧急状况处理措施等: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2、提供服务于本项目负责人员-获得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证明(有效期内)≥5人得5分;为保障人员的稳定性,采购代理机构需提供拟参与本项目≥5人负责人员≥三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得5分。

(少于5人、资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业绩

50

2015年1月1日至今四川地区医疗行业招标业绩:

1、    提供一个得2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

信誉

15

因招标获得国家部、厅、局的项目评价文件或国家指定网络媒体荣誉证书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15分。

 

 

注:1、打分及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2、各比选申请人的得分为5名评标成员的算术平均分。

    3、若得分相同,则取业绩数量多的。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7年12月6日

 

 

 

 

 

 

 

 

 

 

 

                           报 名 函

 

致: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我单位自愿参加贵院组织的“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医疗设备等相关项目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

 

 

 

 

 

 

                                       XXXXXX公司(公章)

                                        2017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