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公开比选公示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1日 浏览:

    根据成都市卫计委、成都市食药监局下发的关于《成都市医院食堂(餐厅)大宗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要求,为满足我院病员及职工的生活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对待、诚实信用的原则,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采购本院食堂食品原材料的米、面、油、蔬菜、干杂、调味品、肉类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

 三、项目范围:猪肉、干杂调味品、蔬菜、米、面、油。注:猪肉、米、面、油供货商必须是成卫发(2013)108号文件规定的大宗食品原材料配送备选企业(含新入围备选企业)名单才能参加。

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1.肉、蛋、禽、奶

                    2.蔬菜 

                    3.干杂调味品  

                    4.米、面、油

四、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五、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办公室。

六、报名条件:

1.要求比选公司、单位、个体是四川省省内依法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公司、单位、个体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厂家提供),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经销商和代理商提供,猪肉除外)。有两年以上从事上述项目服务供应的公司(需提供与其他单位合作的证明),且无不诚信和其他不良记录。

2.参选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是法人授权人(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七、凡愿意参加比选的供货企业需持以下有效证件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并加盖公司鲜章)

2.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相关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两年

    2.配送标准:

    (1)所配送的食品原料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2)猪肉采购应符合成都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具有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储存和运输;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必须是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价格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3)猪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材料可视医院实际需求,约定配送,但必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九、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熊先生、  侯女士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2015年6月1日